「三、選擇適合的格式
開始寫作之前,先想一下這篇文章的性質,選擇適合的格式。格式指的是任何結構,不管是磚頭、鋼鐵還是文字。同樣是搭蓋,帳篷是一種格式,大教堂也是一種格式。
倒不是說你需要先有一張詳細的藍圖才能開始寫作,而是說你最好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如果是要寫一張送洗衣服的單子,你可以從洗衣籃裡的髒衣服開始,一件一件登記。但是如果你要寫傳記,你至少需要有個大概的架構,不能盲目的開始寫,把生平事蹟一項一項的列出來。你會見樹不見林,永遠也寫不出一本像樣的傳記了。
有時候,衝動和情緒比格式設計更重要。如果你情緒非常激動,正要寫一封求援信或情書,你最好不要試圖把自己的情緒格式化了。如果任由情緒發洩,文章效果反而可能更好。情緒是不能組織重整的。
但是,即使是充滿冒險精神、衝動型的文章,如果你仔細看,也會發現裏面隱藏的設計:哥倫布不是胡亂航行,他是向著西方航行,於是新世界現身了。這是個簡單,但是有效的設計。」
懷特說的「格式」是什麼呢?
是文體嗎?詩、散文、小說...?抒情文、論說文、記事文...?
是文風嗎?古典派、浪漫派、意識流、現代、後現代、後設、解構...?
是筆調嗎?冷冽、熱情、輕鬆、理性、感性、瑣碎、隨意...?
大概都是。就是心裡的草稿吧。
如果你注意一下,會發現我的書評有兩大類,一類是刊登在報紙上的,一類是寫在自己網站上的。
前者格式固定,一定會提及書的類型、內容、優點、缺點,或許加上一些作者介紹、個人觀感以及給讀者的建議。後者格式不一,多半是直接表達我的觀感,其他懶得交代了。
前者字數固定,後者長短不一。
前者用詞謹慎保守溫和,後者比較任性些。
這就是懷特說的心懷格式了吧?給文章定調?
在這個時代,只要有了電腦的文書處理功能,寫作的「藍圖」可以更為簡單,甚或完全不必要了。有時候,想到什麼寫什麼,腹中完全沒有任何草稿。free association(自由聯想),train of thoughts(飛躍思考),brain storming(腦激盪)。把泉湧而出的文字一股腦的打完,然後再加以「格式化」。整理的時候,東加加西減減,再來幾次乾坤大挪移,文章就成型了。幾次遇上很難寫的書評或邀稿,就是用這種方法逢凶化吉的:事前不設限,想到什麼寫什麼,然後再整理成篇。
我不懂的是,任何人寫任何文字,不都多多少少心懷格式嗎?即使模糊不清,即使一改再改,但是在書寫慾望出現的時候,慾望的本質不就已經給文章定調了嗎?
二十一堂寫作課(四)
「四、用名詞和動詞寫作
用名詞和動詞寫作,不要用形容詞和副詞寫作。形容詞救不了用錯了的名詞。
倒不是說完全不可以用到形容詞和副詞,畢竟它們也是語言的一部分。有的時候,還是有它的作用。
但是一般而言,還是名詞和動詞賦與寫作質感和色彩。形容詞和副詞只是助手而已。」
這也是彭雅玲導演一再強調的 (請參考第一堂寫作課):用名詞和動詞述說故事,不要用形容詞和副詞述說故事。
再舉個例子:
二十多年前的美國,有個速食店打電視廣告,廣告裡一個可愛的老太太,去另外一家競爭對手的速食店點了漢堡,打開一看,只有一塊小小乾乾的肉餅,很生氣的問:「Where is the beef?(牛肉在哪裡)?」
一夕之間,這句話成了人人上口的俗語。
1984年美國總統大選,雷根的對手就在電視辯論時問這位競選連任的總統說:「Where is the beef? Mr.President. Where is the beef?」
意思是,你當了四年總統,政蹟在哪裡?不要一直說空話,我們要看實質成就!
「用名詞和動詞寫作,不要用形容詞和副詞寫作。」就是「廢話少說,給讀者牛肉!」的意思。
當然不是說就不可以用形容詞了。光有牛肉,沒有生菜、番茄片、酸黃瓜的話,這個漢堡也不見得好吃。總要有綠葉陪襯,花兒才顯得更紅,不是嗎?
舉個簡單淺顯的例子:
「她去外婆家。」只有名詞和動詞,很乾。
「她高高興興的去外婆家。」加上形容詞,潤滑一點了,但是很制式。
「去外婆家的路上,她一路笑著、哼著小時候外婆教她唱的兒歌。」用名詞和動詞來形容她的心情,讓讀者自己感覺這個女孩子很高興,而且立刻拋給讀者一個問題:她有多久沒看到外婆了?
同時給了讀者許多意象與聯想:微笑、歌聲、外婆的慈祥、小女孩的快樂、相依伴的幸福、思念、時間距離、空間距離、命運...
其實、這樣的寫法還是很制式、讀者看過去、不會留下深刻印象。如果是你、你跟外婆的特殊記憶是什麼?你會怎麼寫呢?
記得:用名詞和動詞寫作,用名詞和動詞當作形容詞。
二十一堂寫作課(五)
「五、修改、重寫
修改是寫作的一部分。很少作者能夠一次寫好的。常常,你以為寫好了,再次檢查之下,才發現有嚴重錯誤。這時候,電腦的文書處理就幫得上忙了。既然可以保留原稿檔案,就不要怕嘗試各種修改方法。
文章需要修改並不表示你是個糟糕的作家,大家都是一修再修,即使是最好的作家。」
這一項沒什麼可說的,我只能嘆口氣說:「沒錯!」加上一句:「一篇文章完成之後,最好放一放,過幾天再改,眼光會比較麻利。」
一修再修。沒有捷徑可走。
二十一堂寫作課(六)
「六、不要寫過頭了
詞藻豐富華麗的文章很難消化,一般而言不太健康,有些簡直令人作嘔。如果你習於使用甜美無比的文字、濃厚熱烈的句子,你就必須得有同樣濃烈的熱情,寫的是同樣偉大的東西。
用電腦寫作尤其需要注意避免使用贅字。敲鍵盤太容易了,一下子就敲出一堆贅字。
修改時,大量刪除贅字。這是永遠不會錯的金科玉律。」
即使不想擲地有聲,贅字也會使溫柔婉約變成絮絮叨叨。的、會、是、這個、一個、的時候、有、那麼、、、都是常見的贅字。最經典的就是電視新聞記者愛用的:「那麼呢,他們經過了這樣的一個討論的動作呢,終於達到了一個決議。這是什麼樣的一個決議呢?...」
同樣是動詞,「XX」偏偏要囉唆成「這樣的一個XX的動作」。這句話幾時成為記者最愛使用的拖時間絕招了?好像也不過是這五年的事。
這樣一個灌水的動作,會造成一個稀釋的效果喔。
至於詞藻豐富華麗的文章,在這個講求速度效率、喜歡輕薄短小的時代,倒是少見了,應該不是問題。不過,在華麗和輕薄之間,存在著許多的可能,其中就有著既不華麗也不輕薄的好文章。
二十一堂寫作課(七)
「七、不要誇張
文字一誇張,讀者就會立刻進入警戒。讀者會質疑之前和之後所有的文字,因為在他們心中,你的判斷和你的文字都已經失去信用了。
誇張是常見的錯誤。一句誇飾的話就可以減弱了整篇文章。一個不小心的誇飾,就可能毀掉了你想傳達的熱情。」
越來越覺得,懷特談的是寫作,也是人生。
二十一堂寫作課(八)
「八、避免使用修飾詞(qualifiers)
有點、非常、很、很少、頗為---這些修飾詞像吸血蟲一樣的黏著文章不放,把文字的血液都吸乾了。
我們應該試著稍稍做得更好一點點,我們應該非常小心,多多注意這個規則。因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規則,我們卻常常很不小心的犯規了。」
第二段顯然是在刻意大量使用修飾詞,作為錯誤示範教學。
嘻嘻,我必須有一點點不好意思的偷偷承認,我就常常使用好多好多修飾詞,而且直到讀了這篇非常棒的寫作指導之後,才注意到這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我試了,完全不用修飾詞,力道立現。說服力、權威感、自信、強度、節奏、、、都加強了。
修飾詞顯然會削弱文章力道。但是,我們需要那麼多力道嗎?這倒不一定。
雖然我們無法想像莎士比亞用一堆修飾詞說話,但是我們不是莎士比亞,一般人大約也不會想當莎士比亞。如果你要跟男朋友撒嬌,你的男朋友又喜歡乖乖甜甜小女人的話,修飾詞就可能挺好用的。用修飾詞當逗號,絕對會讓你的智商看起來低了十度,個性甜度增加了一級。
我的結論是:問題不是用不用修飾詞,而是需要知道用了會有什麼效果。有了敏感度,剩下的就只是分寸拿捏的藝術了。
這幾天在校稿。稿子是我半年前翻譯的專業心理書籍。當時只覺得原文很乾澀,現在經過懷特的提醒,眼光與前不同了,處處看到自己譯文的贅字和修飾詞!唉...
雖然是寫作指導,懷特仍然忍不住文氣十足,如果照樣翻譯會變得拗口難解。如果要信達雅兼顧,就得花大量時間推敲。呃,我還在趕書之中...
我遵照原義作了小規模的改寫,凡有取捨,以通達為上。
「九、不要用輕浮的風格
這年頭,大家都寫作。大部份人的寫作有種輕浮的氣氛,好像全都處在狂喜之中。惠特曼曾形容自己的寫作是『自然泉湧』。他不知道,後世會有多少人把天才和『自然泉湧』混為一談。
輕浮的風格往往代表作者是個自我中心的人,在他的想像中,他的每個思緒都引人入勝,不加修飾的文字就足以振奮人心。打開任何校友會雜誌,就可以看到自然泉湧的文章---一位老先生寫道:
『好啦,大夥兒,我又在這裡跟大家碰面了。上個週末我花了大錢,到大蘋果(紐約曼哈頓的暱稱)逛逛,還到哥倫比亞大學打歪了幾個籃球板,然後坐計程車經過西區,塞車塞爆了。對了,你們也說說自己的近況嘛,有什麼大消息嗎?』
這種東西到處都是。這位老先生的文章犯了幾個大錯:他其實沒有值得說的話、他在炫燿、把讀者的注意力拉向自己、不恰當的使用厘語、口氣自大、缺乏幽默感、無聊、空洞。
文章要有內容、不做作。直接了當的寫,不要刻意凸顯自己。這比活潑輕浮的風格好多了。」
台灣現代人的寫作一直在朝向輕薄短小走,文字也日益輕浮。網路文字尤然。擲地有聲的文字越來越不可多得。這是時代趨勢,必不可免。但是我們必須看清楚,潮流和內涵二者之間的過猶不及。
過於精準儉約就成了學術論文、文言文。過於灌水稀釋則顯得乏味。
以前,毓筠老師喜歡笑現代人是「瞎子和瘸子賽跑」。他罵我們不用功:「這年頭,不是瞎子就是瘸子,你們啊,只要比別人多讀一點書,不就跑得比別人快了?」意思是:這還不容易嗎?
舉世皆輕浮,我們只要能多一點內涵,少耍一些嘴皮子,就行啦。
不過,刻意穩重和刻意輕浮相去不遠。說了半天最後還是回到誠懇真實上了。
二十一堂寫作課(十一)
「十一、不要作太多解釋
絕不要把話說盡。少說一點。例如:不要把『他說』、『她說』寫成『他快樂的說』、『她不情願的說』。讓說出來的內容表達他們的情緒。
寫對話的時候,不要用一堆副詞。
也不要寫成『他安慰著對方說』、『她恭喜對方說』。好像光是『說』還不夠似的,非要加重語氣,結果反而顯得雜亂。」
懷特舉的例子僅僅是對話格式而已,但是「不要作太多解釋」的原則也適用於文章其他部份。
寫好了回頭檢查一下,同樣的意思是不是已經表達過了?是不是在字裡行間已經暗示過了?刪除重複,留下空白,讓讀者自己體會。面對這樣的閱讀挑戰,讀者會讀得比較仔細、比較愉快,印象會比較深刻,對文章或對作者的情感會比較深厚。因為在閱讀的過程中,他必須思考,active reading 的經驗會讓這些文字成為他自己生命的一部份。如果作者把話說白了、說全了,讀者無須思考,passive reading就不會有那麼多趣味了。所有的藝術品,其價值不僅僅在於創造,更在於它在閱眾心中勾起了什麼樣的共鳴。要留給讀者延伸、理解、再詮釋、投射的空間。
要信任讀者的理解能力。即使讀者一時能力未及,無法全盤了解,也要相信讀者會願意思考。
在我們自己的閱讀經驗中,是不是掩卷後浮起的種種思緒更令人唏噓呢?是不是忽然融會貫通的時刻最令人激動呢?
二十一堂寫作課(十二)
「十二、不要自創奇怪的副詞
副詞很容易創造,只要把任何形容詞後頭加上ly就可以了。可是還是能免則免吧。
不要『亂糟糟的』寫。文章已經夠『亂糟糟的』了。更不要『不嫌麻煩的』寫一堆。
口語裡沒有用到這麼多副詞,文章裡也不要。」
英文的副詞是加上ly,中文的副詞是加上「的」。
前面說過,盡量用名詞和動詞寫作,避免用形容詞寫作。副詞(用來形容動詞)則比形容詞(用來形容名詞)更糟糕。
可能有人會說,怎麼可能只用名詞和動詞寫作?我想,這是個值得提醒自己的大方向,不是絕對的規則。
二十一堂寫作課(十三)
「十三、確定讀者知道是誰在說話
如果你不註明是誰在說話,讀者就會搞不清楚。他必須回頭仔細重讀,確定誰在說些什麼。文章的流暢性會被破壞殆盡。
如果必須在一句話中間停頓,就選擇一般人說話時會自然停下來呼吸的地方。最好的辦法就是出聲唸一遍。」
二十一堂寫作課(十四)
「十四、避免艱澀偉大的字。
避免使用深奧的、做作的、自作聰明的或可愛的字眼。只要是可以用直接了當、簡單易懂的文字的時候,就不要用別的文字。能用英文的地方就不要用拉丁文。讓你的耳朵帶領你的文字。(意思是:聽起來正常就對了。)
你或許會問:深奧的字有什麼不對?
沒有什麼不對。每個字都好。但是有些字就是更好一些。重點是學會聆聽。多讀些書訓練自己的聽力。
深奧做作和簡單直接的文字之間界線的拿捏非常困難。因此,傾聽的能力益加顯得重要。作者的耳朵必須非常可靠,才能刻意使用錯誤的文法,確信這樣的寫法在此處比較合適,同時有能力維持整篇文章的風格。因此,要仔細傾聽。
許多年前,英文寫作老師會說:『句子不可以用介係詞結尾。』但是時代不同了,大家漸漸不那麼嚴格執行這個文法規定了。現在不但可以用介係詞結束句子,有時候甚至效果更好。
『A hammer, not an ax, was the tool he murdered her with.』(他用鐵鎚,而不是斧頭,把她殺了。)就比文法正確的『A hammer, not an ax, was the tool with which he murdered her.』效果好。感覺上比較暴力、比較有謀殺的氣氛。這完全取決於耳朵傾聽的能力。
你會說『The worst tennis player around here is I.』還是『The worst tennis player around here is me.』呢?前者文法正確,後者聽起來順耳。當然要用後者。
另外一個例子是什麼時候要用that,什麼時候可以省略。『She knew she could do it.』(她當時就知道她作得到。)比『She knew that she could do it.』來得好,因為前者同樣清楚卻比較簡單。(在不影響文意的前提下,用不用『that』就要靠耳朵了。)」
首先,我要聲明一下:
文風有許多種,懷特雖然是一位成功的作者,但畢竟不是莎士比亞或托爾斯泰,他的風格和想法雖然可貴,絕對不是唯一真理。只不過,剛好這些想法和我的想法相近,讓我產生共鳴和感動,將之視為自己的寫作指導聖經。
此外,一般人寫作,能寫出傳世之作者幾稀。既然不能成為大作家,如果願意跟隨懷特的建議,虛心守分,至少可以寫出像樣的文字,若是同時夠真實、有內涵、有情感,就能夠感動讀者。
如果不是大作家的料,卻想用或豪華或深奧的文風做出文學氣勢,往往,不,不是往往,是百分百的會弄巧成拙。所謂的畫虎不成反類犬,就是這樣啊。
這是為什麼我強力推薦懷特的原因。倒不是說他的建議是唯一真理,而是他的建議,我們用得上。
好,回頭來說,關於這一條,懷特是針對英文寫作抒發的,我們要如何轉化到中文寫作中呢?
這就說不出什麼規則來了,全要靠體會。
若要學會傾聽、抓住節奏,那麼,多讀還不夠,要出聲的讀。唸出來!你就會知道哪裡的字容易卡住,哪裡節奏不對了。
這一點,在兒童文學、繪本創作上尤然:一定要出聲唸幾遍,聽起來順耳才行。
二十一堂寫作課(十六)
「十六、要清楚
寫作的目標不是總是要清晰。有時候,晦澀難懂正是作者想要達到的目標。但既然書寫是為了溝通,清晰便是美德。即使是狂野或晦澀的寫法,也要狂野或晦澀得清清楚楚!
如果一個句子糾結在一起了,不如重新開始。不要妄想把糾結的句子整理清楚。通常,這個句子需要被拆解成兩三個句子。
不清不楚的文字不但是寫作大敵,甚至可能導致悲劇。公路路標不清楚可能導致車禍,愛人之間不清楚的話語可能導致分手。
如果你要說話,就說個一清二楚。」
這一段我很有共鳴。
我最痛恨搞不清狀況的感覺。我喜歡清楚,喜歡在狀況內,喜歡別人告訴我實話,即使狀況痛苦,即使實話不好聽。如果得了絕症,我絕對希望知道還可能活多久。
二十一堂寫作課(十七)
「十七、不要發表意見
除非有必要,不要發表個人意見。我們都有許多意見,想要發表意見的誘惑非常強烈。發表意見暗示了讀者想要聽我們的意見,事實可能未必如此。何況,有時候,我們的意見根本不是重點。文章裡充滿凌亂放置的意見表示作者是個強烈自我中心的人。在不適當的時刻發表意見則代表品味拙劣。
假設你收到一封信,邀請你去新建好的貓醫院發表演說,剛好你很討厭貓,不願意去演講,你的回函不需要包括你的情緒和意見。你只需要清楚的說自己不會去就好了,不需要把貓批評一頓。他們的來信問了你一個問題:『能不能去給個演講?』他們要的是你的答案,不是你的意見。盡量直接了當。」
什麼算是「必要」呢?
什麼算是個人意見呢?
什麼意見有寫的價值呢?
這一切似乎非常主觀而界線模糊。
我沒有什麼清楚的尺度,只知道:
---寫好了先放幾天,冷靜下來修改了再發出去。
針對有強烈情緒或強烈意見的主題,寫一份不公開的私稿,過幾天重寫公開版
---給可以信任的人先看過,請他給些客觀意見。
二十一堂寫作課(十八)
「十八、盡量少用隱喻
隱喻很好用,但是一個接著一個的拋出隱喻會讓讀者分心。讀者需要時間消化,腦子無法一直轉來轉去。
如果必須用隱喻,千萬不要弄混了,前後要一致,不要一下子用旗魚作比喻,一下子又說它是沙漏。」
我個人受不了的是擬人法,尤其是兒童詩裡的擬人法:太陽公公、白雲姊姊、花姑娘....從小就不喜歡,一看到就忍不住翻白眼,心想:「怎麼,你拿我當傻瓜啊?」
二十一堂寫作課(十九)
「十九、不要為了省事而交代不清
遇到機構、組織或社會運動的名詞,除非你確信讀者都會了解,否則不要用縮寫。把全名寫出來。不是每個人都知道 MADD 是 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 (反對酒醉駕車的母親們)的縮寫。即使現在的人都知道,以後的人也不見得會知道。他們需要看到全名。文章裡第一提到的時候用全名,讓讀者了解,接下來就可以用縮寫了。
捷徑往往適得其反的讓讀者浪費時間繞圈子。在寫作上,最遠的路往往離家最近。唯一可靠的寫作之路就是使用強而可靠的字帶領讀者。」
二十一堂寫作課(二十)
「二十、避免用外文
有時候,作者會覺得偶爾使用一下外文很方便,甚或有必要性。但是有些作者則是用外文炫耀,在文章中大量使用外文,絲毫不顧讀者的感受。這是壞習慣。」
美國比較常見的「壞習慣」是知識分子在英文中夾雜拉丁文,看不懂的時候真的是挺討厭的。我讀過的包括 etc., eg., et al, i.e., vs., ex., a.m., p.m., p.s., circa, de facto, de novo, per diem, in situ, in vivo, in vitro, versus, veto, per se, per capita, per annum, persona non grata, non serviam, ad hoc, alias, alibi, pro bono, sic, ergo, via, AD, status quote, fac simile, alma matter, alter ego, alumna, carpe diem, sub poena, bona fide, vice versa, viva, in utero, magnum opus, nil。
大家認得哪幾個,不認得哪幾個呢?過幾天我會把答案貼在回應裡。
我們這裡的問題大概就是在中文裡夾雜英文了。在正式書寫中,我會刻意避免。在部落格中則不甚在意,頂多是為了抗議過的網友加註中譯而已。部落格是很自我的東西,算是我的私人空間吧,不想太管著自己。
二十一堂寫作課(二十一)
「二十一、盡量用標準語法,避免奇怪的用法。
ㄆ年輕作者總是會被希奇古怪的寫法吸引。他們會聽到新語彙的節奏,社會次文化裡令人興奮的節奏,訴說著屬於自己的語言。我們都會受到新語言的吸引,問題是要學會傾聽它的節奏、學習它的字彙、感覺它的韻律,而不是被襲捲而去。
所有的年輕人都一定愛用自己的語彙跟彼此溝通,他們重新塑造語言,就像是重新裝飾地下室似的,充滿熱情和活力。每隔幾年就有新詞出現,有些會留下來成為字典的一部份。每個新詞都要面臨生存的奮鬥。有些新詞生存下來了,其他的新詞逐漸失去吸引力,一個接著一個的消失了。大部份的新詞,至少是在一開始出現的時候,只適合口語使用,不適合寫作。
今天,廣告流通量驚人的大。廣告喜歡刻意玩弄文字、曲解文法,對於年輕一代的語文發展有莫大的影響。
作廣告的人很清楚,圖文都要出其不意,不能墨守成規,才能抓住大家的注意力。這個技巧在商業界很管用,但是年輕作家最好不要將之用在寫作上。寫作的目的是讓讀者產生共鳴,不是驚嚇他的神經。善用語言,要接受語言的原貌、珍惜語言的經典形式和變